发布日期:2020-07-07
各成都企业注意啦!为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成都市现对经认定的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啦!具体申报条件及资料清单如下:
一、发放稳岗返还的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财务核算及社保参保关系、经认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成都市失业保险参保企业(以下简称“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
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认定条件
企业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认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19年以来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和环保政策要求。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在成都市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12个月及以上,失业保险无欠费。
(三)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
(四)企业财务指标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2019年度利润总额小于零(含)且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亏损。
2.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亏损,且其中连续3个月经营性现金流环比减少。
3.疫情防控期间,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出现政策性连续亏损3个月及以上(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名单由市经信局、市商务局提供,并由联席会议最终确定)。
(五)中小微企业2019 年末裁员率不高于2019 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 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2019 年末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其他参保企业2019 年末裁员率应低于2019 年末成都市城镇登记失业率3.31%。上述申报企业职工流失率不超过30%。职工流失率=(2019 年末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企业申报稳岗返还时上个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19 年末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六)财务制度健全,属独立核算单位,管理运行规范。
(七)已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未建立工会的企业,在筹备建立工会组织的基础上,提交与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我的企业能领多少钱呢?
成都市一圈层
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青羊区、高新区、锦江区、高新区
标准:9000元/人
成都二圈层
郫都区(案例公示)、新都、温江(案例公示)、龙泉、双流、简阳
标准:8540元/人
成都三圈层
彭州、崇州、大邑、邛崃、蒲江、金堂、都江堰、天府新区、青白江
标准:7920元/人
四川二级城市:
绵阳、德阳、广元、巴中、宜宾、内江、泸州、南充、乐山、甘孜、阿坝、凉山、自贡、资阳、遂宁、射洪、达州、眉山
标准:7920元/人
计算方法
成都市区:2019年底社保人数*9000元/人
成都郊县:2019年底社保人数*8540元/人
四川二级城市:2019年底社保人数*7920元/人
举例:成都市区A公司社保人数为300人,领取补贴的总额为:300人*9000元/人=2700000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认定表》
(二)向税务部门申报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生产经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必须有企业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财务核算、是否符合困难企业认定条件的准确结论。
(四)与工会组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及《稳定岗位承诺书》。
(五)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受理)
办理流程:
初步洽谈——判断是否满足条件——签订协议——审计并配合准备资料——提交资料——补贴公示——下款——收取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