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税收解缴关系在本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
2.具备相应的实验场所和仪器设备等研发基础设施条件。申报单位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建设、运行和实验经费保障,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1,000万元的企业,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上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
3.申报单位应拥有一支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技术骨干团队以及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从事研发的人员不少于5名。
4.申报单位已编制创新项目未来3-5年发展规划,明确有技术攻关、知识产权、资金投入方式、成果场景化应用等实质内容,发展思路清晰,规划切实可行,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得当。
5.申报单位围绕智能经济、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流量经济等六大新经济形态,聚焦人工智能、网络协同制造、云计算和大数据、生物技术、区块链等硬核技术应用规范和接口标准,开展市场化应用攻关,进行技术成熟度评估、样品样机试制、应用场景实测等初步验证,合理预判科研成果转化价值,增强技术成果对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的吸引力。
申报资料: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包含联合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实验室共建协议(据实提供);
2.公司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审计报告(含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前期研发投入等相关佐证材料;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成都市新经济“双百工程”重点培育企业等相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4.承担项目获得融资的证明材料(投资协议、银行进账单等,据实提供);
5.PCT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版权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受理通知书或授权书等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6.市级或区级相关部门的推荐意见;
7.实验室研发团队名册及学历证明;
8.申报中凡是涉及到数据应用的,需提供数据资源合法来源的相应证明材料。
9.科技查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