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多少资金?
是否适合申报
中央驻川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资金支持

在线咨询

中央驻川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资金支持

四川省科技厅支持中央驻川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川转移转化

  • 可获高达100万专项资金支持|产品化部门精细化研究|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
¥33%(35%)

价格说明:申请中央驻川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资金支持,认定服务费将按照资金总额的33%收取,如需审计、知识产权、评审专家等服务,费用需额外计算。根据企业情况及认定难度不同,可申请适当优惠,认定服务费可待资金申请成功后再行支付。

立即咨询

享更多优惠/了解详情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哪些好处?
如何才能兑现?
中央驻川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资金支持

在线咨询

中央驻川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资金支持好处

1.获得省级项目立项荣誉资质;
2.获得省级政府科技项目最高100万元专项资金,减轻企业成果转化压力;
3.官方背书,在省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和行业形象,有利于增加销售渠道;
4.带动企业与中央驻川院所加强对接,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服务流程
申请材料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为承担有四川重要创新改革试点任务的中央驻川科研院所。
2.由符合条件的中央在川院所在川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申报,或由川内企业牵头,与符合条件的中央在川院所联合申报。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合作协议,并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在线上传。
4.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
5.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2:1;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近5年取得的科技成果;已完成小试且已进入中试阶段。
6.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60岁(院士除外)。
2.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见》(川府发〔2015〕2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条件应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4.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结题验收的或验收未通过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附件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知识产权支撑材料
(三)企业荣誉资质
(四)自筹资金证明材料
(五)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申报时间
8月
四、立项时间
次年2月
我的企业,可以获得哪些好处?
如何才能兑现?
中央驻川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资金支持

在线咨询

售后保障
  • 1对1服务

    1对1专项服务顾问经验丰富全天候悉心客户解答售后无忧

  • 体系完善

    10家全资独立服务机构领域
    专家垂直服务

  • 流程可视化

    自建平台系统 可视化跟踪展示全流程规范合同系独立存储

  • 安全保障

    标准化信息安全管理
    全流程加密 守卫客户数据安全

  • 精准匹配

    定制分析服务
    精准匹配企业发展阶段

我们的优势
  • 专业团队

    代办注册公司、报到、税控审批,专业服务,让您省心省力

  • 流程短

    一站式服务,全程专业化办理流程短

  • 价格透明

    按需收取费用,无隐形收费,帮您省钱

  • 一站式服务

    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节税咨询、项目申报等企业服务

  • 服务优势

    全程专家服务,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办

常见问题
资质支持,税收减免,贷款贴息,吸引投资